政务公开审核制度(试行)
时间:2009-08-11 11:0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第一条 为规范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务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 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未经审核的,政务信息不得公开。
第四条 审核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365BET_bt365备用网址_365bet哪个国家的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
第五条 审核的内容是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六条 对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业务处室根据职责分工确定;对应当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由政策法规处确定;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发。必要时,报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签发。需报上级批准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
第七条 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无 锡 市 教 育 局
365BET_bt365备用网址_365bet哪个国家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八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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