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BET_bt365备用网址_365bet哪个国家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 锡政办发〔2020〕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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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机关 | 365BET_bt365备用网址_365bet哪个国家的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8-04 13:42:20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BET_bt365备用网址_365bet哪个国家的企业家参与涉企
政策制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锡政办发〔2020〕4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365BET_bt365备用网址_365bet哪个国家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65BET_bt365备用网址_365bet哪个国家的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365BET_bt365备用网址_365bet哪个国家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 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494 号)和《江苏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实施办法(试行)》(苏发改经改发〔2020〕413号),强化企业需求导向,推进涉企政策精准对接市场需求,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分类听取意见建议
1.行业和部门涉企专项政策的制定,应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市场准入、行业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补贴和奖励办法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起草部门应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全市全局性重大政策的制定,应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制定重大改革方案和对外开放政策、分析经济形势和制定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布局重大建设项目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起草部门应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保密和重要敏感事项涉企政策的制定,应尽可能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文件出台前依法需要保密的涉企政策和重要敏感事项,政策制定部门应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尽可能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涉及特定行业、产业和特定区域政策的制定,应有针对性地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对不同企业、行业影响存在较大差别的,应注重听取各类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要综合考虑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不同行业的发展诉求、承受能力等因素。(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5.涉企政策制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起草部门要深入企业基层,主动及时了解企业所需、困难所在,综合判断企业、行业、产业发展情况,增强涉企政策的有效性、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科学审慎研判政策出台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机和力度,增强制度的可预期性。(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起草部门要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书面发函、主动上门、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多渠道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针对企业的痛点难点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其中:采取座谈会形式听取意见的,起草部门要提供政策制定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以及政策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资料,引导企业围绕主要问题进行充分有效讨论;采取调查问卷、书面发函形式听取意见的,要围绕直接关系企业切身利益、各方面分歧较大的问题,科学设计问卷和调研提纲;采取实地走访、主动上门、个别访谈形式听取意见的,要找准问题、开诚布公、平等交流,认真倾听企业家意见,深入了解其诉求。 对关系企业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涉企专项政策,起草部门可吸收相关领域专家、企业家代表等共同参与起草,拓宽听取意见渠道。(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涉企政策出台前,要公开征求意见。起草部门应根据涉企政策的特点和实际,公开征求相关企业的意见,也可委托市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开展。涉企政策发布前,审核环节要充分考虑是否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对应听取而未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涉企政策,相关审核机构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要求其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畅通意见提出诉求渠道
8.建立企业家代表产生机制。市工商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企业家名录库并进行动态管理,企业家代表应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地区的企业,做到覆盖面广、代表性强,为合理选取相关领域企业家代表提供支撑。各地各部门也要通过与企业家的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丰富企业家代表产生渠道。探索建立健全企业家顾问制度,各地各部门可聘请企业家代表为经济顾问,及时问计咨询、征求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多途径开辟征求意见平台。涉企政策出台前,适宜公开征求意见的,起草部门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网、实体政务大厅、商业网站、移动客户端、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线上线下载体,搭建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向企业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拓宽意见收集渠道。充分利用市政务服务网、企业服务云平台、12345 政府服务热线等互动交流媒介,进一步畅通政策咨询、意见建议、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监督举报渠道,及时掌握企业家、社会公众对涉企政策的意见动态。各地各部门要在官方网站页面或“两微一端”开辟有关涉企政策征求意见的专栏,并设置互动功能,方便企业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与企业直接相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起草部门要通过召开企业听证会、论证会、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健全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
11.梳理分析各类意见。政策起草部门应将征询意见进行汇总整理,作为制定政策的重要参考。相关企业家对涉企政策有重大意见分歧的,起草部门应作出必要的解释说明,并酌情组织邀请行业领域专家、企业家、行业协会等参与协商论证。经充分协商论证仍然不能达成一致的,起草部门应当在政策起草说明中予以说明。(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对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政策起草部门要逐条研究,充分考虑其利益诉求以及该利益诉求对其他企业、行业的影响,对合理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吸收采纳;对当前涉企政策中难以回应的,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在后续涉企政策制定中予以回应;对确属难以采纳的,要列明理由并以适当方式与企业家做好沟通。对企业家提出的重大意见建议,政策起草部门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3.及时反馈采纳情况。政策起草部门要充分运用市政务服务网、“两微一端”、电子邮箱、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在征求意见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涉企政策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或向企业家反馈。(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宣传解读和执行监督
14.健全涉企政策信息公开机制。涉企政策出台后,除依法需要保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外,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在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市级发行的报纸上予以公开,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和推送制度。加大政府涉企信息数据开放力度。(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5.加强涉企政策宣传解读。政策公布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起草部门要在市政务服务网、企业服务云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全市统一的平台载体上,将政策起草部门的“官方解读”和专家学者、企业家的“民间解读”相结合,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主流媒体可以跟进解读。对重大涉企政策,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培训会等方式,也可采取深入企业宣讲解读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涉企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6.强化涉企政策落实监督。在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网、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实体政务大厅等线上线下载体开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反映政策执行不到位或“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依规积极研究推动解决。(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完善政策评估调整机制
17.适时开展政策评估。涉企政策实施满一年后,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会同相关实施部门,及时主动了解企业家及有关方面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组织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相关工作可以委托市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它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应包括:涉企政策执行的基本情况、执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及社会公众的评价意见、后续措施建议等。(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8.结合实际科学调整。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涉企政策,起草部门要认真研究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对确需调整的涉企政策,要有针对性地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按程序调整。对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导致的企业成本增加、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等,要在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对因政策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补偿。(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强化常态化沟通联系
19.健全政企沟通平台。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制度,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市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研究分析经济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选派干部联系企业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服务专员、政务服务成全行动等工作机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市工商联、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经常性听取企业家意见和诉求,全方位了解企业动态,及时按程序报告企业反映相对集中的重大问题和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企业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家积极主动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交流,谈实情、讲真话、建诤言,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通过适当方式对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企业家给予褒奖,鼓励各地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推动形成企业家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主体活力、促进政策落地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办法要求,可根据需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